公平會表示,上德公司銷售「上德漾」建案,廣告刊載「15分鐘的生活圈裡能滿足食衣住行育樂」、「以家為中心」等涉及一般住宅用語,前述廣告給人的印象是民眾於購買該建案後,可規劃作為「住宅」生活起居使用的認知。
但公平會調查後發現,「上德漾」建案位於「科技商務專用區」,並非是「住宅區」,如作為「一般住宅」使用或出售,已違反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
公平會表示,「上德漾」建案,明明使用分區是科技商務專用區,卻使用一般住宅用語的廣告用語,上德公司廣告宣稱與事實不符,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上德公司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公平會呼籲,不動產交易金額龐大,建商應本於誠信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精神,協助消費者依法順利完成購「家」夢想,使消費者樂其所「住」,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健全不動產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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