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就成為國內發展綠電的重要產業,政府提出「100%國產化」要求,不過這項政策遭到離岸風電技術發展成熟的歐盟一狀告上WTO,歐盟認為台灣3-2期風電選商明定由國產化承諾高低決定排序,已違反WTO規定,且歧視進口商品與服務,違反國際貿易原則。經濟部貿易署、產發署、能源署組團前往布魯塞爾,與歐盟進行諮商。針對歐盟控我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經濟部決定將從3-3期開放「國產化」政策。
經濟部表示,離岸風電是我經濟及能源安全政策的一環,也是我推動「2050淨零碳排」目標的重要施政作為。近年國際離岸風電市場變動劇烈,使離岸風電業者在執行離岸風電開發計畫下的產業關聯性計畫(IRP)面臨許多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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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表示,為確保綠電的穩定供應,我方同意在確保離岸風電計畫可如期併網供電的目標下,協助開發商因應其在執行IRP面臨的困難,並在申請變更3.2期計畫IRP方面適當展現彈性。對於未來離岸風電開發計畫,相關選商規則將不會納入強制性的IRP。歐方感受到我方協助開發商解決問題的誠意,雙方已達成共識。
經濟部表示,我方由經濟部長郭智輝於11月5日致函歐盟貿易總署總署長Sabine WEYAND,說明我方上述政策承諾;歐盟貿易總署長WEYAND也隨即於同月7日回函表示肯定我方將有效處理離岸風電開發商在執行上所遇到的困難,在我落實相關承諾下,歐盟將不會在WTO採取進一步動作(will not have to take this matter further in the WTO)。
歐盟是臺灣第4大貿易夥伴及第1大投資來源國,經濟部表示自我政府推動離岸風電開發計畫以來,即獲得歐盟開發商的高度支持與積極參與,透過這次諮商,我方承諾有效處理歐方數年來關切的IRP執行議題,此次諮商對臺、歐雙方是雙贏結果。我政府將持續輔導國內供應鏈,培養其國際競爭力,以拓展區域離岸風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