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在每年4月1日開徵,營業用車輛則是每年4月、10月分上、下期2期徵收,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今年10月1日至31日開徵,課徵標的為小客車、大客車、貨車、曳引車。財政部賦稅署今召開記者會,委由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宣導下期牌照稅開徵事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局長姚世昌表示,113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在9月下旬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陸續寄發,下期營業用車輛全國共開徵29萬2691輛,開徵稅額約12億4798萬元,相較112年,開徵車輛數及稅額,雙雙成長2.9%及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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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觀察開徵牌照稅的車種,以營業用小客車15.9萬輛、稅額4.7億元最多,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分析原因為租賃車市場穩定成長,帶動營業用小客車需求增加。

若觀察六都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數25萬5568輛,開徵稅額約10億1040萬元,占全國開徵車輛數比例87%,開徵稅額比例81%;其中又以台北市開徵車輛數13萬7835輛,開徵稅額約4億1393萬元,占全國開徵車輛數比例47.1%,開徵稅額比例33.2%,開徵車輛數與開徵稅額皆居六都之冠。此外台北市營業用大、小客車及營業用貨車的車輛數及稅額,也是全國之冠,營業用曳引車的車輛數及稅額,則是高雄市最多。

此外,全國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部分,依據統計,截至113年8月底止,高達99萬949輛,減免稅額約100億3911萬元;計程車免徵車輛9萬2991輛,減免稅額約5億69萬元,與112年同期相較,車輛數及稅額分別增加2094輛及約1235萬元。

目前各地方政府均對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止;截至113年8月底,全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共有8萬741輛,免徵金額約21億5463萬元,較112年分別成長40%、30%。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若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3天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呼籲納稅義務人運用多元管道繳稅,留意繳納期限。

賦稅署補充說明,為簡政便民及節能減碳,自112年7月1日起,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供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或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服務,納稅義務人得於開徵2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就同一直轄市、縣(市)轄區內的全部車輛進行歸戶,每張歸戶繳款書以5筆車籍為限,已申請歸戶的車輛車籍,如無移轉管轄,不必每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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