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新光金發聲明強調,近日有署名為「新光金老員工」的廣告刊登,鄭重聲明新光金對該等廣告刊載毫無所悉,經查該公司訂有嚴謹的採購流程,採購廣告須遵循相關規範,該公司並未辦理任何刊登廣告的採購案。
雙龍搶親新光金控,金管會最慢將在9月16日決定是否同意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距離金管會准駁至今只剩6天。上週台新金控、中信金控及新光金控都透過發表聲明反駁對方,最近則轉向刊發報紙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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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小股東自救會」的臉書今天下午出現一篇貼文「#來函照登,收到新光金員工的私訊原文如下」,貼文指出,最近在報紙上看到新光高層不斷N刷「合意併購」的廣告,員工只能暗自落淚「心事啥人知」。身為新光金員工與小股東只好借小股東自救會粉絲頁,向大家表達很簡單的心聲:跟中信金合併,員工薪資上看金控第一,為何要跟台新金當金控倒數第四名?
貼文指出,身為新光金小股東,也是新光金員工,今天看到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大動作控告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兩大新光金股東互告,雙方撕破臉的舉動,揭穿所有新光金員工早就都知道的事:台新金與新光金的新新併,從頭到尾根本就不是對外宣稱的「合意併購」。
貼文指出,每天在報紙看到新光高層不斷在N刷「合意併購」,卻沒有人敢去跟台新金要求提高聘金、提高員工福利,這還能稱做「新光金經營團隊」嗎?身為一般員工如果遇到公司合併,一點也不在意合併是「合意」、還是「非合意」,身為員工與股東只在乎三件事:誰給的待遇好?誰的公司有發展前景?還有誰給的承諾與保障好?
貼文表示,新光人壽未來的增資需求,台新金資產只有3兆,比新光金還小,根本沒有增資能力;中信金資產超過8兆,有這樣的合併對象,才能給新光金員工更好、更穩定的發展空間。能夠當第一名的,為什麼要當第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