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坊間流行「類全委保單」,金管會表示該保單是指由保險公司委託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代為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的投資型保險商品,該等專設帳簿資產雖由保險公司委託專業機構代操,但投資相關風險仍由要保人承擔。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因投資型保險商品的種類及費用結構有多種型態,且投資相關風險是由保戶自行承擔、不保證獲利,消費者在投保之前,應瞭解欲投保商品的風險及各種費用結構,審慎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以避免日後消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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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金管會統計,今年前7月壽險業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保費收入近新台幣1626.6億元,年減12.3%,主因投資型保單新制2023年7月1日起上路,施行前停售效應浮現,墊高2023年前7月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保費收入所致。
金管會特別提醒民眾注意相關警語,市面上有部分投資型保險商品訴求連結投資標的的定期配息或收益分配機制,但部分商品的配息或收益分配來源可能為本金,民眾購買前,應特別注意各該商品的警語揭露。
金管會建議消費者可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網站「消費者園地」,多加瞭解投資型保險商品特性及基本資訊,在投保投資型保險商品前,可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瀏覽「投資型保險專區」,瞭解各保險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的費用收取標準、適用條件及核保、銷售等規範,確認是否符合自身投保需求,以避免購買不適合的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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