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昨預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管會表示,為滿足國人民生支付需求,與因應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發展及實務需求,研議修正法規擴大支付範圍,並配套增訂相應的安全控管機制及使用者權益保護規範,預計配套可於第四季之前完備後上路。
三大鬆綁部分,金管會表示,首先「放寬不特定金額代理收付實質交易之自動交易扣款類型」。銀行局表示,過去不定額扣款的項目只有水電瓦斯稅費等,才可綁定電支付款,因每月水電瓦斯金額不一定相同,屬於不特定金額的代收付自動扣款交易,若新制上路,將不再正面表列,只要電支機構與特店,確認好安全交易處理程序就可綁定,像是訂房網站、Google Play、APP Store等都能綁定電支做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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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鬆綁「擴大特約機構範圍」,金管會表示開放三大平台可以綁定電支付款,包括即外送平台、計程車客運服務平台、停車服務平台。童政彰表示,三大平台都不是最終收款方,而是中介平台,像是外送平台的最終收款方其實是店家,過去外送平台就只是代收付,因此過去不能綁定,未來新制上路後開放可以綁定支付。
金管會舉例表示,現在民眾用Uber eats訂外送,只能用信用卡綁定付款,未來新制後,可在Uber eats綁定街口支付,並且用街口支付中的儲值錢包付款,或用街口支付綁定的信用卡付款等
第三大鬆綁是「委外作業增訂雲端服務之規定」。金管會指出,電支機構為精準行銷及提升服務品質,需有效運用資料。為監理一致性,參考「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增訂專營電支機構委外作業使用雲端服務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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