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王義川聲稱內容指稱可用手機訊號定位分析出在立法院外頭的群眾年齡。對此在會議中主秘黃文哲強調並不清楚王義川聲稱的資訊是從何而來,然而去識別化是屏除建立在符合個資法第2條第1款的規定,「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中所定義的個人資料,資訊中是不得有在個資法中所指的個人資料。
會中也表示將會與電信業者進行了解是否有違反個資法第20條所定義的使用目的,包括法律明文規定、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經當事人同意與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黃文哲也提醒用戶若是不願意讓電信業者使用個人資料作為行銷用途,可以在電信服務契約上勾選不同意授權的選項,而電信業者也必須依照個資法第20條「非公務機關依前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行銷者,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來保護消費者的顧慮。
黃文哲當場表示,會主動請3家電信公司來說明,今天下午就會寄通知。以及針對王義川所說「群眾年齡」以及其「重複足跡」,這些詳細內容NCC並無權責可以直接詢問王義川,僅能透過與電信公司進行了解究竟是如何蒐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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