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3、4月期統一發票將於25日開獎,財政部提醒,仍在兌領期限內的1、2月特別獎及特獎中獎發票,各有3張及5張未領獎,提醒民眾在今年7月5日前完成兌領,以免成過路財神。
據財政部統計,截至目前,1、2月期未領的特別獎(1000萬元)發票一共3張,包含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上的中油加油站,開出的汽油125元發票;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上的金城立體停車場,開出的60元停車費發票;以及高雄市前鎮區廣西路上的全家便利商店,開出的246元發票。
未領特獎(200萬元)發票則有5張,包含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上的大潤發,開出的食品等721元發票;新竹縣芎林鄉文明路上的中油加油站,開出汽油800元發票;Uber Eats開出的36元外送費發票;台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上的統一超商,開出的食品35元發票;以及高雄市美濃區美泰百貨開出的136元發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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