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狀指出,以張國華為首的長榮海運董事會,在交易對手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有重大爭議情況下,仍由張國華主導控制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自2023年6月迄今向巴拿馬長榮進行多筆股權及不動產收購交易,導致長榮海運及其子公司流出數百億元鉅款,恐有交易無效致長榮海運蒙受鉅額損失。

林文鵬表示,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生前遺囑指定長榮集團總裁由張國煒接任,巴拿馬長榮董事長應為張國煒,況且2023年5月10日巴拿馬長榮股東臨時會,選出由張國明擔任常任董事長;因此長榮海運是否和具有合法代表權之巴拿馬長榮代表人簽署契約?相關交易有無經過巴拿馬長榮股東會同意?均涉及長榮海運董事會是否涉及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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