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產昨晚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已依金管會處分內容辦理改善,對公司營運無影響。
金管會保險局昨公布2則非重大裁罰案,金管會發現,臺產向一家公司承租土地,在土地上興建建物後,再將土地與地上建物出租並收取租金,但因臺產未取得土地所有權或地上權,而是承租不動產再轉租,違反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規定。
另2022年間臺產內部稽核發現板橋分公司帳列週轉金與銀行對帳單差異原因不明,未依內規通報風險管理單位;臺產2021年及2022年辦理廣告委外,未提出廣告需求及執行效益評估、未說明廠商遴選過程及獲選理由且合約起始日早於簽約日。針對臺產缺失,保險局合計開罰160萬元罰鍰。
至於明台產辦理佣金支付作業,有未同意承保或未收到保費即先行支付佣金、未就同一對象的應收及應付佣金進行互抵等情事,未依所訂「車商保代暫付佣金作業須知」及「佣金支付及收回作業須知」辦理。
另外,明台產辦理辦公大樓承租作業,未依所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以重大交易提報審計委員會,且裝修作業有先進行廠商遴選再補簽報情事,未依所訂「採購作業規則」辦理。針對明台產缺失,保險局合計開罰120萬元。
金管會銀行局則公告,陽信商業銀行辦理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業務,未要求賣方提供買方所繳價金交付信託相關資料並上傳至查詢網頁,也未確實對建商預售屋買賣交易採取適當防制措施、或派員定期或不定期查核,銀行局決議予以糾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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