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今天表示,去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間在國內出生、領有出生證明的新生兒,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資格者,親屬應於今年1月31日前,備妥出生證明及其生母或生父的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臨櫃領取。
國庫署指出,據統計,去年第4季國內出生且符合領取資格的新生兒,約有近3.5萬人,截至今年1月15日,領取比率達8成5,換算約有5100人尚未領取;官員呼籲,家中若有符合領取資格的新生兒,新手爸媽把握時間儘速領取,務必在1月31日前領取,逾期無法領取。
國庫署提醒,家屬前往郵局臨櫃領取時,務必攜帶新生兒出生證明(不必先辦理出生登記),以及生母或生父具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如果生母或生父委託他人代領,除上述文件外,亦須攜帶代領人具照片的身分證明文件。
國庫署強調,政府不會發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或登錄,也不會電話要求到ATM或網路銀行操作轉帳,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千萬不要上當,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若遇可疑網站或訊息,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共同防堵詐騙事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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