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銀行體系健全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並強化我國具系統重要性銀行之風險承擔能力,降低如發生經營風險對金融體系衝擊,金管會與中央銀行、財政部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組成工作小組,完成D-SIBs篩選架構及強化監理措施,2019年12月修正發布「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及訂定「系統性重要銀行篩選標準及實施要求」,依此核算本國銀行之系統重要性得分,並指定D-SIBs。
經指定為D-SIBs者,應自被指定之日次年起,分4年平均提列2%額外法定資本要求及2%內部管理資本要求(為因應疫情衝擊並強化銀行中介功能以支持實體經濟,可自2022年至2025年分4年提列完成),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及每年辦理並通過2年期之壓力測試。
銀行局指出,其中國泰世華銀、台北富邦銀、兆豐銀與合庫銀,都已符合2025年的標準。中信銀因發放現金股利,第2季資本下滑,一銀也未達到最終2025年規定,目前6家D-SIBs的資本適足比率均符合當年度之最低資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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