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報告指出,BigTechs(科技巨擘)跨足金融服務領域,與金融業者的分際漸趨模糊,加劇金融體系的複雜性,並伴隨著與金融穩定、市場公平競爭、數據隱私相關的風險。

未來BigTechs與傳統金融機構或將從短期夥伴轉為長期競爭,監管當局須注意相關發展,提出兼顧創新與消費者權益的監管架構;同時傳統金融機構應強化創新,避免落入BigTechs支配市場的局面。

此外,央行也憂心,BigTechs在金融服務領域日益扮演要角,恐使傳統金融機構為求生存而承擔過高風險,亦可能影響央行貨幣政策傳遞的信用管道;此將不利金融穩定,並為央行政策操作帶來不確定性,主管當局宜審慎評估相關問題。

外界認為未來蘋果公司恐在金融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力量。資料照
外界認為未來蘋果公司恐在金融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力量。資料照

BigTechs與傳統金融機構的互動,影響金融服務市場樣貌與監管要點。現階段兩者間的互動關係全球各地不盡相同,阿里巴巴集團已發展成市場支配力量,蘋果公司當前則與傳統金融機構建立夥伴關係。BigTechs的策略及傳統金融機構的創新能力,成為決定金融服務市場未來可能樣貌的關鍵。

蘋果公司透過與傳統金融機構合作,打造蘋果金融生態系,自2010年代起開始在金融服務領域佈局,期間陸續推出多項金融服務。2014年將Apple Pay整合至「錢包」(Wallet),用戶可綁定卡片付款。

近來蘋果與高盛策略聯盟,推出先買後付(BNPL)服務及高利儲蓄帳戶。一方面,蘋果公司可藉由高盛代為服務,無須取得銀行執照;另一方面,高盛能藉機拓展客群,雙方同蒙其利。外界認為,未來蘋果公司恐在金融服務市場具有支配力量(dominant power)。

 

全球對科技公司跨足金融領域的管制方法,大抵分為業務別基礎或機構別基礎兩種。主要國家大抵多秉持「同樣行為、同樣風險、同樣監管」原則,讓傳統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能在公平基礎上競爭與創新。

美系BigTechs多以子公司取得特定業務執照(如蘋果公司以子公司取得融資執照);其他業務則藉由傳統金融機構代為服務,故往往是由傳統金融機構受到監管 。

歐洲亦多採業務別基礎的管制方法,以BNPL為例,過去英國「消費者信用法」讓非金融公司的無息貸款免受監管;惟BNPL類似信用,現已有多國將BNPL視為信用行為,由金融監理當局加以監管。

中國監管當局對BigTechs採機構別基礎的管制方法,例如對中國金融體系具威脅性的螞蟻集團,要求整頓營運模式,除責令旗下螞蟻集團改革分拆,並讓國有企業入股,朝向金控公司大方向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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