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表示,針對此事已於今年6月7日發布新聞稿澄清,今天再重申,1.106年3月案關函復檢調單位之函文,並未表示沒有違反銀行法,且已敘明:「違法吸金行為所涉法規甚多,…因違反該等法令之違法吸金之行為皆屬刑事犯罪並涉及個案事實調查,宜由司法檢調機關依事實調查結果加以認定」。
2.金管會已另於107年9月間接獲民眾檢舉im.B疑似違法吸金案件,並已於同年月檢具相關資料移請法務部調查局參處。金管會依法並無權限查詢曾國緯和徐少東的犯罪前科及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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