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壽當時的董事長陳翔玠與副董翁翠君事後已雙雙辭職,保險局官員表示,關於董事長與副董,以目前事證沒有明確看到有責任,但要求公司對當時決策的總經理與投資長追究責任,兩位都已離職,可註記永不錄用。公司已陸續出清,只剩一小部分的部位。
金管會指出,三商美邦人壽自2018年5月起投資反一ETF,無評估不利於長期投資,原本只是為了避險,卻不停損,為了彌補虧損,還投資正向ETF,不符合資本改善計劃,也沒有提報投資委員會與董事會,以避險之名增加投資之實。
此外,三商美邦人壽對投資長及經營主管績效衡量標準,有誘因使投資人員大量利用反一ETF增加投資收益的情形,不利落實風險控管。金管會認定三商壽有資金運用、風險管理及人事管理業務控制作業程序等缺失。
保險局指出,三商壽修定內規,先將反一ETF排除在股票管理風險辦法,卻又沒有新訂明確的風險控管機制增加額度,內部簽呈只到總經理、財務長就核簽了,顯示是人為標準。
官員表示,投資反一虧損了又不停損,反而是買台股現貨停損,不合理,顯示風險管理有問題。
公司新增反一ETF之投資額度應屬重大投資,卻只由公司權益投資部簽報經投資長或總經理核定,對於內部實質決策評估及形成過程,未留存其他軌跡,不利決策當責性。且權益投資部未就風險管理部意見予以分析,即獲核准新增投資額度。
此外,反一ETF投資部位達到三商壽所定應停損條件,依內部規定由總經理核准例外不執行停損,以及3次核准延長例外不執行停損期間,公司未就例外不停損標的建立風險差異化控管機制,後又由董事長核准第4次延長例外不停損期間,違反該公司內部規定可延長次數。董事會亦未即時要求權責單位通盤檢討損失原因及停損機制。
保險局說,公司新增反一ETF投資額度,以及為抵銷反一ETF投資虧損而投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下稱正向ETF),均非屬董事會同意的計畫資產配置內容,且對投資反一ETF採例外不停損方式處理,不符該公司函報本會之「資本適足率改善計畫」規劃,亦未再提報該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
該公司於投資反一ETF及正向ETF後,未即時將投資相關資訊提報投資委員會及董事會,不利公司管理高層即時督導,且未積極依董事會指示執行反一ETF部位調整。
三商美邦人壽辦理投資反一ETF作業,於決策前評估、決策過程、執行管理、檢討停損等作業,未妥適建立控管機制且未落實內部規範,顯示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及人事管理等作業之內部控制制度存在嚴重缺失。
三商美邦晚間針對「反一ETF」受主管機關裁罰表示:2020年初因covid-19疫情爆發,投資市場充斥高度不確定性,因此買進了較大量的「50反1」,近幾年已按擬定的計劃逐步出清中。虛心接受主管機關裁罰及指導,並持續強化內部控制制度,有關相關缺失大多數均已改善完成,僅餘少數項目也已依排定計劃持續精進。
發稿: 17:16
更新: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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