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企業7日發布重大訊息公告,認為獨立董事陳敏薰、杜英達擬在3月16日召開泰山今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設有違法瑕疵,為循司法途徑解決相關爭議,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禁止召集股東臨時會的定暫時狀態處分(假處分)聲請。
陳敏薰、杜英達昨天召開記者會,陳敏薰表示,她當初是在很匆忙的情況下同意出任泰山獨董,當時自我期許就是不要忘了獨董的初衷;她和杜英達只想讓泰山回歸正常,身為獨董唯一能做的就是召開股臨會,監督公司,維護整體股東的權益。
談到為何轉向市場派,陳敏薰指出,去年12月2日泰山董事會討論如何處分全家股份時,因為完全信任經營團隊的商業判斷,且董事會是有條件授權、會依據公司內控相關制度來處分全家持股,加上會議還有專業律師在場,因此在全然信任下,她同意處分全家股票。
陳敏薰進一步指出,但後來發生3件事,讓她經歷3次心境轉折,才從完全信任到深感「切心(台語,指失望)」。
陳敏薰說,首先是去年12月5日,她是透過媒體報導才知道當天上午9時,泰山僅耗時約60多秒就把價值約新台幣80億元的全家股票賣掉,「我當時的心情打了問號」。
第2次的心情轉折是她曾當面問泰山現任董事長詹景超,股票賣給誰,但對方表示不知道,「這是80億耶」,於是她的心裡再次打了問號。
第3次是她收到主管機關的函文,才知道原來處分全家股份是經過董事長口頭指示下單的,於是她很確定自己被「欺瞞」了。
陳敏薰表示,經歷3次心境轉折後,她的態度就不同了,認為不能再根據自己聽到的內容去相信公司,而是需要更客觀、更全面的方式來檢視。
至於3月16日能否成功召開股臨會,杜英達認為,泰山經營團隊提出的假處分申請不會通過,因此這次召開股臨會是「勢在必行」,他們會堅持到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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