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公平會端出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後,外界一直期待公平會對於數位經濟的各項議題,能夠扮演更積極角色;朝野立委在立法院質詢時,也屢次要求公平會應展現實質作為。
據了解,公平會今天的委員會議上,有委員提出臨時動議,認為應針對Google數位廣告中,涉及關鍵字廣告的部分主動立案,在場委員討論通過。公平會後續料將請Google到會說明,以及了解相關業者的意見。
公平會許多違法案件與數位關鍵字有關,如不當使用同業名稱刊登關鍵字廣告,屬於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的顯失公平行為,且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舉例來說,今年1月初,公平會對北大欣股份有限公司處50萬元罰鍰,便是因為北大欣不當使用競爭對手的產品名稱「馬可貝里」作為關鍵字廣告,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馬可貝里」與自家「羅特麗」的磁磚品牌具有一定關係,增加自身網站到訪及成立交易的機會。
公平會直言,這種做法是榨取他人努力成果的不公平行為,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不過有委員指出,公平會過往都只處理購買廣告的人,放過Google相關行為是否促成違法,希望藉由這次主動立案,一併了解Google提供給業者的選項是否預設,「重點不在處分,而是必要時,希望Google能夠調整行為模式」。
該名委員表示,Google作為數位科技巨擘,市場影響力非常龐大,這次立案了解不代表要對Google「下手」,而是展現競爭主管機關的關切態度,否則對於科技巨擘所造成的各種失衡,台灣管制近乎真空,並非好的現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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