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自辦重劃區核定計畫動輒10多年,根據黃仁提供資料顯示,2009年核定的單元一、二,核定工程費(不含四大管線)分別為5.1億元、17.1億元,歷經10多年重劃會追加費用,整體開發費用(不含四大管線)已經來到11.7億元、28.1億元,可能虛增的工程款比例高達56.23%、39.04%,因此被抨擊中間藏有「玄機」。

議員黃仁進一步以單元二重劃區為例指出,根據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判決顯示,單元二自辦重劃區,核定每公頃工程款922萬元,但後續卻暴增到每公頃工程款1514萬元,呼籲市府一定要進行清查。

知情人士則指出,重劃區工程進行中,除了基礎建設的工程款項以外,當中還包含了「拆遷補償」費用,因此預算不確定性高,預算費用才因此暴增,這在每個重劃區都能有類似情況。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教授陳建元也說:「土地開發動輒十多年,不可測的風險與難以量化的支出成本極高,造成工程款浮動增加,最常見就是釘子戶、地上物拆遷等拖延補償費用。」

過去已有法院判例重劃會浮報工程款項,侵害地主權益。示意畫面
過去已有法院判例重劃會浮報工程款項,侵害地主權益。示意畫面

對此,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回應,不論公辦或自辦重劃,工程預算都是由合格的相關技師簽證後,送請市府各該工程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據以執行,一切依法行政,包含會議記錄、計算方式全都公正公開,力求對地主權益保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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