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產金分離檢視3大重點為,一是金控或銀行董總不能同時擔任非金融機構的董、總職務;二是金控或銀行對單一事業投資不超過上限5%;三是持有金控或銀行10%股權須事先經過金管會審查。
銀行局表示,此交易案主要與第三點相關,會檢視本身大股東財力槓桿是否過高、產業與金融業是否有風險區隔,是否影響金融機構的健全經營。若對財務過度槓桿有疑慮,會要求大股東來補充說明。
童政彰強調,銀行局關注的是專業、財務與風險三大重點,也不是每個案子都要來報告。
泰山家族詹家12月5日以鉅額逐筆交易方式,以每股均價計187元,出售所持有全家公司股票,共計完成4萬3300張持股,採「價格優先」及「時間優先」的競價規則。
投銀人士指出,國泰金由市場上逐筆交易買到全家的近2成股權,就算最極端的狀況是法院判定交易無效,機率微乎其微,也不可能要萬寶開發返還所有的股權,而是要國泰蔡家到公開市場出售,難以「完璧歸趙」。
泰山大股東龍邦抨擊公司火速出售金雞母全家股權,泰山詹家與龍邦之間也互提告訴,龍邦要求法院判此交易無效。
市場人士表示,公司大股東內部人在公開市場上逐筆交易,實際上逐筆交易的方式,賣方並不知道接的人是誰,也不保證是誰會買到?跟配對交易不同。
投銀圈人士說,很可能超過99%售出的股票是由國泰大股東接手,但也可能中間幾張股票被其他人買走,不知道賣到誰的手中,所以不可能全部返還給原股東,很難「完璧歸趙」。
更新: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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