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表示,11月29日自由時報新聞「氣媽媽不喜歡他女友 男離家從2樓跳下卻跌落4米深溝渠」,他在該報導底下留言「有種就從1樓跳到2樓離家出走啊!」被臉書AI誤判為唆使跳樓,違反社群守則,禁止貼文3天、禁止社團動態7天、禁止直播30天、禁止廣告30天。
他表示,12月2日禁止貼文3天期已過,臉書系統的限制項目紀錄,默默更新「我們再次審查了導致這次限制的部分內容,並確認這些內容並未違反我們的《社群守則》。」此時系統顯示,解除貼文、社團動態、直播、廣告等限制;然而,他在12月13日發現,仍然被禁止刊登廣告,他再次傳訊告知陳奕儒,卻刻意未讀。
黃士修指出,12月14日他的貼文說明事件脈絡和系統截圖,並tag陳奕儒,請臉書官方處理;約莫一小時後,他的臉書被登出,再次登入時,被限制帳號3天,理由是他「意圖自殺」;限制包括:禁止貼文3天、禁止社團動態3天、禁止直播30天、禁止廣告30天。
黃士修說,更諷刺的是,臉書系統告知,「如果你正面臨身心挑戰的艱難處境,我們想與你分享一些尋求協助的管道。」同時,禁止向他人通話30天、禁止向他人傳訊24小時。也因此,他無法向陳奕儒請求處理。
黃表示,無獨有偶的是,今年5月2日,正值選舉加溫時期,本人投放臉書廣告,突然中止;查看警示,發現是本人變成「身分未確認」狀態,系統要求上傳身分證件;5月9日,我向陳奕儒先生反映上述過程,「每次到了公投年或選舉年,本人的臉書廣告功能總是會發生神奇的故障,希望不是我想太多。」陳奕儒請兩位臉書同事以電郵聯繫他,在經過數次官腔往返、數次重跑流程後,就沒有下文。
黃士修表示,直到5月21日,才莫名其妙恢復廣告功能;至今12月14日,又發生神奇封鎖事件,因此本人鄭重聲明:「黃士修沒有要自殺,但在臉書上被自殺,且禁止求助」。此事已影響到公共利益,請Meta台灣公共政策總監陳奕儒先生正視此問題,並妥善處理。
黃士修表示,加上五月份那個事件,「很難不想像是刻意針對……甚至我懷疑在自由時報的那則留言,也是因為被檢舉而觸動演算法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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