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召開111年第3次電價審議會議,決議明年度輸配電各項費率,並因應夜尖峰課題,自明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

經濟部表示,因應太陽光電大幅增加後,抵銷白天的用電需求,使電力系統的尖峰從白天移至晚上,此負載型態的改變需精進時間電價方案作為因應,以提供正確尖峰時段的價格訊號而抑低用電。

台電已於去年10月至今年12月進行時間電價調整試辦,輔導用戶用電管理以過渡至新時間帶,為促使用戶減少夜尖峰用電及汽電共生業者改於夜尖峰發電,審議會今開會決定,自明年起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例如三段式舊尖峰時間帶(10時至12時、13時至17時),調整為新尖峰時間帶(16時至22時),預估可抑低夜尖峰用電至少約50萬瓩,相當1部中火機組,此有助供電穩定。

經濟部強調,現行時間電價用戶23.5萬戶,包括低壓用戶21萬戶為自由選用時間電價,高壓以上2.5萬戶則全面適用時間電價,其為明年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受影響的戶數,經濟部將同時搭配放寬選用限制、提供多元方案及需量反應獎勵誘因,協助業者過渡至新制度。

經濟部強調,一般非時間電價民生用戶1400萬戶,則不受明年實施新尖離峰時間電價的影響。

另依「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每年檢討調整,今天召開的審議會中,委員針對台電提報成本資料充分討論,考量使用者付費及公平性,自明年起逐年調整再生能源的轉供優惠折數,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輸電及轉供配電的平均費率(未稅),分別為每度0.0394元、0.0759元、0.1743元、0.3240元,該等費率適用期間為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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