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使用便利性,智慧局表示新制將不強制全面發放電子證書,由申請人於請領專利證書或繳納商標註冊費時,擇一領取電子或紙本證書,且因應權利人可能仍有紙本形式的證明文件需求,凡選擇領取電子證書者,可視需要另行申請核發紙本副本。
申請人於接獲智慧局核發證書通知公文後,即可透過指定網址及驗證碼,於6個月內下載電子證書,或利用電子申請系統(E-SET)的電子送達服務取得,後續申請人也可使用電子憑證於e網通我的案件服務線上查閱電子證書。
智慧局發行的電子證書,採用易於流通的PDF檔案格式,鑒於專利及商標證書是申請人表彰其權利的象徵,須具有防偽機制設計,將搭配憑證進行數位簽章並於證書上提供QRcode,使用時如有真偽及內容正確性驗證需求,只需至智慧局系統上傳證書電子檔或掃描證書上的QRcode,即可快速檢驗證書有效性並取得最新權利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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