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向西雅圖聯邦法院提出的集體訴訟反對2019年1月生效的一項協議。根據該協定,Apple以10%的折扣價向亞馬遜供貨,作為交換,亞馬遜將其平台上的Apple協力廠經銷商從600家減少至7家。

財聯社報導,訴狀稱,這使亞馬遜成為其平台上新iPhone和iPad的主要經銷商。平台上Apple產品的價格漲逾10%,曾經司空見慣的20%或更高折扣已不再常見。

原告Steven Floyd表示,由於缺乏競爭,他在亞馬遜網站上花319.99美元購買一台新iPad,但他本有機會以更低的價格購買iPad。

訴狀稱,很明顯雙方「設置進入壁壘,將競爭對手排除在外,並在競爭對手出局後提高價格正是國會制定的反壟斷法所要防止的那種行為。」

這項集體訴訟代表自2019年1月以來在亞馬遜平台上購買新iPhone和iPad的美國居民。訴狀稱,這種做法損害消費者和協力廠商商戶的利益,並要求對所有因這兩家公司的行為而受到損害的消費者進行賠償。

財聯社指出,這不是Apple和亞馬遜首次面臨合謀抬價的指控。去年11月,義大利競爭管理局向Apple和亞馬遜開出超過1.7億歐元的罰單,稱它們合謀將Apple和Beats產品的合法轉售商,排除在亞馬遜的義大利市場之外,以扼制競爭並保持高價。

不過,今年10月義大利一家法院撤銷針對Apple和亞馬遜的反壟斷罰款,稱監管機構沒有給這兩家科技巨頭足夠的時間準備辯護。

亞馬遜還因涉及協力廠商家的政策,而面臨來自各州和監管機構的反壟斷審查。
加州在今年9月起訴亞馬遜,稱該公司強迫協力廠商家同意一些政策,導致消費者承擔「被人為提高」的價格,亞馬遜則否認在該案中存在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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