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懷仁指出,有關媒體報導指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11年接受NCC補助新台幣1.26億元,112年數位部補助大幅增加至3億元,他表示,這恐怕是將電信技術中心的受贈收入誤認為受捐助金額,這是2個不同的預算科目,顯然對預算科目有所誤解。數位部計畫內容與項目均明確列於預算書中,只要完整查閱預算書,即可清楚得知用途。
他說,數位發展部對電信技術中心的預算捐助科目,均為執行各項業務計畫,今年總共捐助10項計畫,其中近半是延續過去NCC捐助計畫,111年由NCC捐助1.7億元,112年由數位部捐助1.9億元;另數位部112年新增捐助計畫約為1.1億元,包含擴增海纜登陸站、建構隱私強化技術、數據公益合規機制等重大政策計畫。
關於外界關切數位部編列國外旅費部分,李懷仁表示,數位部編列國外旅費有兩大需求:第一,出國行程包含參與駐外館舍的資安健檢,協助維護駐外館處資通安全;第二,出席實體會議可進行場邊晤談及活動,和與會人員進行深入交流,有益於推動後續合作,且國際會議及活動仍須依照主辦單位所提供的管道參與。至於數位部舉辦的活動,將會實體與線上雙軌並行,運用數位方式以利廣納各國人員參與,同時兼顧撙節經費。
數位部業務涉及多項國際重大合作業務,與各部會所編列國外旅費相較並沒有特別高。相關國際會議與活動包含「美國資訊安全大會(RSA)」、「亞太網路資訊中心(APNIC)會議」、「網際網路網域名稱及位址指配機構(ICANN)/政府諮詢委員會(GAC)」、「與歐美亞太等國家舉辦數位產業合作會議、洽談經貿與投資合作、技術移轉事宜」,及「國際資訊安全(DEFCON)及黑帽駭客(BLACK HAT)會議」等等,宜積極參與相關會議及活動,掌握數位技術與各國政策發展情形。
另外,在一般事務費用方面,數位部為新成立部會,依「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人事編制中不得再有基本安全維護、環境清潔、駕駛、工友等職位,但整個辦公室仍有這些需求,因此將上述所需經費編列在一般事務費中。
委辦費部分,數位部112年度委辦經費共編列1.6億餘元,主要辦理項目及內容都已在預算書載明,簡述如下: (一)數位策略規劃及管理計畫2140萬元:主要辦理數位轉型調查分析及政策研究、數位轉型與數位創新事務等。
(二)連結民主網絡與創新計畫4350萬元:主要辦理NSA/SA網路性能評量暨分析整合研究等經費、偏鄉地區 Wi-Fi 接取環境發展整合研究等。
(三)數位韌性之應用與強化計畫9500萬餘元:主要辦理跨領域應用規劃計畫、「2040點子松」專案計畫擴大社會參與、設置多方利害關係人單一窗口推進陸海空網路基礎建設布局等。
李懷仁表示,數位部含兩署112年公務預算約57億元,其中含各部會移撥業務與預算約32億元,數位部依法編列預算,接受立法院監督,絕無「經費浮濫」情形。數位部計畫內容與項目均明確列於預算書中,只要完整查閱預算書,即可清楚得知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