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棠今在臉書發文指出,已多次致函管委會,手邊都留有信函紀錄,期盼管委會不要扭曲事實企圖欺瞞公眾,詆毀她的名譽,「我會這樣說是因為其中某位委員致電我的法律顧問討論時,口氣蠻橫並揚言放話利用媒體傷我名譽,當場遭到我們駁斥並告知其法律責任,他才馬上改口只是玩笑話。」她要求管委會不要再以任何手段規避賠償責任。
隋棠表示,多戶頂樓住戶都受害,管委會還積欠住戶們許多賠償金,她合法抵銷的管理費只是九牛一毛。對於此事在媒體曝光,她感到抱歉,自認浪費新聞資源,所以將捐出100萬元給新巨輪街賣者協會以及世界和平會,期盼大家一起關注社會議題、弱勢族群。
不過,陳沂看了直搖頭,認為頂樓漏水修繕本來就是管委會的義務,隋棠花錢去修在法律上叫「無因管理」,就是沒有法律上的義務,但隋棠去幫忙處理,隋棠修完可以跟管委會要錢,管委會不給,應該做的是上法院得到確定判決,再來抵銷。不過,「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就抵銷的!」
陳沂嘲諷,「感覺隋棠是那種惡鄰居,之前被鄰居投訴三個小孩奔跑太吵,她竟然說那妳就早點起囉~現在又跟管委會鬧成這樣。而且她發聲明最後還不忘用公益捐款這種老哏情勒法,企圖覆蓋一張慈善卡結束這個回合。」她強調,捐款歸捐款,管理費還是要繳,更反問隋棠「有錢捐款,沒錢繳管理費嗎?」


隋棠住8千萬豪宅爆「拖欠11萬管理費」 鬧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