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分局交通分隊於114年6月9日16時,獲報在左營區明誠二路上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員前往處理。警方到場了解,42歲黃男駕駛自小客車,沿明誠二路慢車道東向西直行,至事故地點疑因閃避當時於路邊臨停並開啟車門之另輛自小客車駕駛而急煞,導致後方機車煞車不及發生碰撞,因而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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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50歲林男身體多處擦挫傷自行就醫、無生命危險,黃男則未受傷,相關當事人經酒測均無飲酒情事。警方於肇事現場測繪、蒐證,並派員疏導車流,有關肇事責任,將陳報交通大隊判定。

左營分局表示,本案路邊停車之民眾開啟車門引發後續交通事故,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之1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規定,業依法舉發在案。呼籲民眾確認後方無來車時再下車,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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