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賢預防法》的請願發起人表示,「近日金秀賢被懷疑過去對金賽綸進行誘騙性犯罪,引發國民憤怒」,並指出:「現實情況是,金秀賢即使真的犯罪也無法受到懲罰,因為目前的強姦未成年人罪只保護13至16歲的兒童。」
請願人表示,「大韓民國法律將未滿18歲者視為未成年人予以保護,但由於現行強姦罪的年齡限制,使得戀童癖者可逃避法律制裁」,為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件,應提高法定適用年齡和刑期。
而國民請願若在發布後30天內獲得5萬人以上同意,便會提交至國會相關常務委員會,在90天內討論是否提交至國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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