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死亡後,一雙兒女的監護權將會移轉給汪小菲,可能得隨汪返回中國,這恐怕是大S最不樂見的。律師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指出,台灣的《民法》規定,離婚以後,即便原本約定由一方行使監護權,如果行使的一方過世,孩子的監護權就會移轉到生存那一方。以大S的情況來說,她過世以後,兩個孩子的監護權就依法會移到汪小菲。

呂秋遠強調,就算大S寫遺囑指定監護人也沒用,因為《民法》規定就是如此,只有後死的父或母,才能寫遺囑指定監護人。所以,如果汪小菲想要把兩個未成年子女帶走,在法律上是可以的。即便大S已經再婚,因為具俊曄沒有收養這兩個孩子,法律上只是姻親關係,未來的親權還是由汪小菲行使。

大S和汪小菲所生的2個小孩,女兒現年10歲,兒子8歲,目前都未成年,在這個年紀,正是需要爸媽悉心照顧的時候,眾所周知,汪小菲是女兒控,頗疼愛她,與兒子較為疏離;而2個小孩從出生至今,都在台灣長大和受教育,如果之後被汪小菲帶到北京,環境有了變化,不管在生活或學校上,小孩們勢必會有適應問題,S家親友團希望汪小菲在工作忙碌之餘,能多花時間照顧2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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