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結石今凌晨發文表示,林沛蓁確實使用他旗下的工作室,起因是林沛蓁是他所投資的「其中一間」公司的「投資者之一」,根據投資合約協定在兩年內不得退股,林沛蓁在蔡阿嘎發出聲明之前就已取得他的同意,可以合理使用共享工作室,無論是辦公、開會,還是睡覺、聚餐。

聖結石表示,在林沛蓁發文坦承涉及不法前,他都是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同意林沛蓁持續依合約合理使用位於蘆洲的辦公室(住所),但林沛蓁12月31日發表聲明,坦承涉及不法情事,並已申請自請調查,他將於近期與林沛蓁協商新創孵化共享工作室的使用權之議題,並強調面對任何不法情事,本人絕不支持、絕不容許、絕不姑息。

聖結石聲明全文

大家好,我是聖結石(曾聖傑),不是聖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我之前2019年做服飾品牌的公司,已於2021年停業,跟ABCDEFG合約事件都毫無關係。

本人目前為全職投資者,持續尋找有潛力的個人、團隊、公司進行天使投資,亦有幾處工作室作為新創孵化,只要是本人所投資的個人、團隊、公司都能24H使用,通常都是用於開會、辦公、簡報、聚餐等,工作室亦有準備床、沙發、衛浴,可供新創項目團隊睡覺、洗澡等,有點類似共享工作室的概念。

林沛蓁是我所投資的「其中一間」公司的「投資者之一」,在2024年6月6日蔡阿嘎發出聲明之前,本人已在2024年5月18日簽署投資合約確定投資該公司,且根據投資合約協定在兩年內不得退股,林沛蓁在蔡阿嘎發出聲明之前就已取得我的同意,可以合理使用共享工作室,無論是辦公、開會,還是睡覺、聚餐。

在林沛蓁2024年12月31日發出聲明之前,本人只能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即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於法理都無依據能請林沛蓁離開共享工作室。

而林沛蓁於2024年12月31日於個人社群平台發表聲明,坦承涉及不法情事,並已申請自請調查,本人將於近期與林沛蓁協商新創孵化共享工作室的使用權之議題。

本人面對任何不法情事,本人絕不支持、絕不容許、絕不姑息,更遑論包庇、協助其任何形式的脫罪,本人公開呼籲林沛蓁應負擔起配合檢方偵辦、積極還款等應負之責任。
2025/01/02 聖結石(曾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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