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襄經紀公司表示:「林襄當天是配合製作單位拍攝需求先與其他藝人朋友會合,並按照工作人員的指引上車,在車上與拍攝過程中,未曾被告知坐錯位子或需要更換座位的需求。若林襄當下有被告知座位另有安排或需求,也一定秉持禮貌與尊重全力配合,這是她對待工作及同仁的一貫態度,與林襄共事過的人必然能感受到她的真誠,以及對工作的全心投入。」

且認為「至於該事件的討論,實已耗費過多媒體版面及公共資源,甚至出現諸多謾罵、有損名譽等非事實及不理性言詞,而為免造成更多紛擾,我們不再就此事發表任何回應,謝謝大家。」

黃小柔今在社群上還原當時狀況,「那次外景工作地點在花蓮,所以我們坐的是普悠瑪號,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車票座位,所以完全沒有需要別人讓位的疑慮;當天我跟Vicky姐上車後,發現『Vicky姐』的位子已有人入坐,我們要上前詢問時,這位乘客直接舉起手上的車票,從頭到尾沒有抬頭面對,直接叫Vicky姐去坐她的座位,我們不知座位在哪,隨即低頭滑手機,不再理會,完全沒有要討論的狀況下,火車已經啟動,讓我們有點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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