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欣在社群網站發出影片,指出她收到警方通知信,要她到嘉義去做筆錄,原因為她涉嫌詐騙,她打給偵查的負責警官,了解到是她朋友的帳戶被盜用後匯入了金額,而她剛好跟朋友出門時,朋友有轉帳到她的戶頭,因此她也被列入為詐騙洗錢。
她最後只能自費從台北到報案人報案的嘉義去做筆錄,她表示光是她們來回嘉義的高鐵與計程車錢,就比被詐騙的錢還多了,她也表示當時朋友匯了2600元但沒有對話紀錄,只好靠兩人外出的照片來作證。最後她也表示,一定要小心詐騙,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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