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司記者係11月9日於李多慧女士出席台北活動後,因李多慧女士為台灣知名機車廠牌之廣告代言人,近期又進行騎車環島行程,本公司記者遂以遠距離方式觀察其行車狀況,期間僅約一小時半,並未如李女士所言,跟拍多日,觀察期間均於公開場所進行,過程均合於法規。
2.本公司記者於李女士駕駛機車期間,目睹李女士及其同行友人有多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菸害防制法之行為,李多慧女士身為台灣知名機車廠牌之廣告代言人,因此李女士行車是否違規,攸關企業形象,係屬可受公評之事。
3.李女士所騎乘其代言之機車外觀特徵明顯,於觀察期間李女士全程笑容可掬,一路上不時有粉絲認出,本公司記者於觀察過程均與李女士保持一定距離,並未與李女士有任何接觸,亦未做出任何令李女士畏懼之行為。
4.本公司將於收到通知後,委任律師並提出相關資料以協助釐清並還原真相,另就網友對於本公司同仁不理性之謾罵、攻擊行為,本公司將採取可行之法律途徑以保障同仁之權利。
壹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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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多慧被拍構成《跟騷法》?律師專業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