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庭訊經過3小時辯論後結束,黃子佼對媒體詢問希望輕判嗎?他不發一語,隨即在律師陪同下搭車離開。
黃子佼持未成年淫片案是由台北地院法官陳盈呈審理,蒞庭的公訴是資深檢察官林淑玲,因前4次開庭,黃子佼不認罪,且一再對證據的真實性有所爭執、抗辯,檢方因此加派當時偵辦該案的檢察官林岫聰與林淑玲合體蒞庭論告,說服黃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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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黃子佼的律師質疑檢警搜索的扣案影片真實性,沒有證據能力,且以偵辦性侵案件為由搜索黃子佼住處,卻以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根本就辦A案查B案,且否認檢方提出的未成年性影像是黃子佼所下載。
檢方曾為了證明扣案的影片是黃子佼下載,一度要聲請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並解讀這些影像中的被害人就是未成年人,黃子佼最後才放棄爭執影片的證據能力,檢方為求案件能順利,決定今天加派偵查檢察官林岫聰出馬與公訴檢察官林淑玲聯手蒞庭,經過3小時激辯後,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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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上訴就不叫黃子佼!」律師揭他1算計:付完錢再復出演藝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