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日前在忠孝東路舉辦「K歌快閃」活動,安排動力火車與網紅布萊克薛薛、何美、哇係黑龍、阿拉斯等人登上一輛由大貨車改裝而成的「優步大黃」,車身側面透明,可見歌手們在車上開唱,行駛在繁華的台北市忠孝東路,宛如移動式演唱會現場,成功吸引路過的人車注意。
不過,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朱宸佐今表示,此車輛屬於遊動廣告車,未事先申請就上路,將依違反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29條規定,處使用人或車輛所有人新台幣6000元至3萬元罰鍰。
依據「臺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車輛設置遊動廣告應事先向台北市交通局申請許可,此外,廣告物以張貼、漆繪為原則,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
對此Uber也發出聲明,指出針對9月13日傍晚優步大黃K歌快閃活動,為了確保活動參與人員的安全,平台與承包活動和廣告之代理商確認完成且取得交通安全相關法規所要求的廣告車體驗證申請許可、活動通行證、活動保險、路權申請等作業。惟遺漏依照「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取得廣告物許可,平台與廣告活動承包代理商將後續與主管機關溝通,並且承擔相關責任。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清大證實擬合併中華大學!成立「清華平方科技園區」培育半導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