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針對無主屍體應於相驗後隔天起計14天內申請公告認領,並將其性別、年齡、面貌、特徵、身材、衣著、形態、遺留物及所攝屍體照片等,詳實報由主管機關公告25日內由家屬認領。

若依規定,唐治平至今仍堅持不認喪母、也未領回遺體,因此其母親恐變成「有名無主屍」,而警方也已於6月14日發布認領公告,直到7月8日後將以「有名無主」遺體方式,交由殯葬處協助後續收埋。

不過,唐治平疑似因不滿被逼認屍,昨日晚間竟突然現身電視台門口下跪,無奈強調:「我已經說了800次,那具女屍不是我媽!」並同時希望外界能給他一個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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