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男(21歲)、黃男(22歲)到案後,供稱砸店動機是不滿吳宗憲的主持風格,並堅稱沒有受人指使。

檢方指出,2男當時進入敦化南路「銀座街大廈」地下1樓的「無聊咖啡AMBI-CAFE」咖啡廳,無視工作人員及顧客在場,各持一根金屬球棒揮擊破壞,並以徒手翻覆、踢踹方式砸店。

咖啡廳內被毀損的包括2部電腦顯示器、2張古董沙發椅、1張古董水洗石桌以及鍋具、空氣清淨機、除濕機等物,價值共16萬3000元

2男離開咖啡廳後,又拿球棒砸毀管理室裡的物品,價值3萬5000元,大廈管委會主委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到彭男、黃男,並查扣金屬球棒2支。

 

2名黑衣男(圖)拿球棒砸毀吳宗憲女兒的咖啡店。翻攝畫面
2名黑衣男(圖)拿球棒砸毀吳宗憲女兒的咖啡店。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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