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米雅今(18日)晚間回應《壹蘋》記者,「感謝你的關心,之前有很多媒體都來詢問,我不想浪費媒體資源所以一家都沒回應。但是今天韓先生又發出不實指控及造謠,又有媒體來問我,不堪其擾下我不得不澄清,所以將我的回應一併傳給你。」
夏米雅完整聲明如下:
1. 本人今日(113年6月18日)於戶政事務所申請最新的戶籍謄本,清楚載明與韓先生已於109年離婚,本人自109年離婚後單身至今。本人與陳紹誠為朋友關係。
2. 由於韓先生一再對本人進行跟蹤、偷拍、騷擾,本人在去年112年12月28日獲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核發的民事暫時保護令(112年度暫家護字第336號),韓先生不得對本人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另韓先生應遠離本人及本人住居所至少壹佰公尺。
韓先生之前已利用媒體對我進行騷擾,此行為已違反保護令,本人已對其違反保護令提告。
本人現在只是位瑜伽老師,之前一直不願意隨之起舞浪費媒體資源,所以不作回應,但韓先生今再次違反保護令,利用媒體觸法,對本人進行騷擾,一再不實指控及造謠,本人不堪其擾,不得不在此澄清,也請媒體不要成為他的工具和共犯。今日聲明後,日後本人亦不再回應。
另請媒體勿不實報導,如破壞本人名聲,本人將採取法律行動。
夏米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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