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原名吳庚霖,改名吳秉孺)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在他16歲時硬上,炎亞綸還偷拍兩人性愛影片甚至外流。士林地檢署去年11月偵查終結,認為性侵事證不足,但認定炎亞綸2017年與當時年僅16歲的耀樂交往時,拍攝2人性愛影片後,分享給2名網友,因此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2罪,起訴炎亞綸。

黃子佼去年6月遭網紅Zofia與另名女子小方(化名)發文控訴性騷擾,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偵查終結,認為小方指控的部分事證不足,且雙方已和解,因此不起訴黃子佼,而Zofia也與黃子佼達成和解,且Zofia並未提告性騷擾,這部分簽結。不過,檢方先前搜索時,查出黃子佼在色情網站「創意私房」論壇購買7部未成年少女性愛片,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審酌他只是購買、沒有散布,給予緩起訴,期間2年,條件是黃子佼須向公庫支付120萬元,還要寫至少1200字的悔過書。

但這個緩起訴處分引發各界抨擊,認為檢方不應輕縱黃子佼,後來高等檢察署要求北檢重新調查,北檢本月17日改為起訴黃子佼,持有少女性影像罪的法定刑為1年以下。

NONO(本名陳宣裕)遭士林地檢署認定多次利用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6名被害人,先後於2008年至2013年間,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理由,營造與女子獨處機會,進而違反她們意願,強制性交、猥褻。

其中一名被害女子指稱,經紀人向她保證「不用害怕,不會有人強迫妳做妳不喜歡的事」,她才進入NONO房間,沒想到NONO脫掉浴巾,將她撲上床性侵。

另名女子是在交友網站被NONO搭訕認識,NONO有天約她下班後一起吃宵夜,開車到百貨公司接她上車後,說自己是藝人,在外用餐恐遭狗仔偷拍或引人側目,隨即將女子載回北市內湖區住處,在客廳沙發上伸手勾住她肩膀,親吻耳朵、頸部還用身體不斷磨蹭,女子不斷甩動肩膀想掙脫,但NONO卻更用力抓緊她,然後撫摸她下體還粗暴地撕破絲襪,女子嚇到直說:「請你不要這樣子。」但NONO繼續挑逗她,由於女子不斷懇求,NONO才停止動作。

檢察官認定NONO共涉犯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罪,共有6名女子受害,請法院審酌NONO不知自重而逞慾,品行低劣,嚴重危害眾多被害人,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請法院對他的各別犯行,均從重量刑,嚴懲惡行。

 

 

藝人炎亞綸因拍攝、散布未成年性影像遭起訴。資料照片
藝人炎亞綸因拍攝、散布未成年性影像遭起訴。資料照片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7部少女性愛片遭起訴。翻攝黃子佼臉書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7部少女性愛片遭起訴。翻攝黃子佼臉書
NONO被起訴性侵、猥褻6女。翻攝NONO臉書
NONO被起訴性侵、猥褻6女。翻攝NONO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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