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42歲)被控於2016年某天結束工作後,以順路為由向一名女同事提議送她回家,到女方家後又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她家,但宥勝上完廁所並未離去,反而走向坐在客廳沙發的女同事,傾吐自己心情不好,隨即面對面坐上她大腿,以手控制女方雙手,再單手解開內衣,隨即舔耳、揉胸,女同事嚇壞不斷反抗,宥勝才罷手離去,檢方調查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

北院今年3月審理時,公訴檢察官曾當庭以宥勝不斷透過中間人想對被害人和證人「釋出善意」,有串證之虞,請法官裁定收押宥勝。不過,法官認為,宥勝已坦承犯行,且全案已調查完畢,沒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8萬元交保,命宥勝不得再接觸、聯繫證人及被害人。

台北地院認定宥勝無悔悟之心,今年5月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不宣告緩刑必須入監。宥勝上訴後,高院今年9月24日首度開庭,庭後態度大轉變,他受訪先向受害女助理鞠躬道歉,甚至還跟家人、朋友及社會大眾道歉,希望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似乎目的是希望二審法官能輕判。

宥勝於9月24日高院首度開庭後受訪說,「對於過去犯的錯誤,我很後悔,也很愧疚,在這裡,我想要再一次對受傷的女性朋友,表達我最深切的歉意。」他還當眾對被害人鞠躬道歉,「我還辜負我的家人、我的朋友,辜負所有社會的信任,我自己個人的錯誤行為,造成很多方的傷害,我想再跟大家說一聲對不起。」隨即再次向大眾鞠躬道歉。

宥勝當時似乎想求輕判,繼續告訴記者說,司法部分不能說太多,「我會努力深切地持續悔改、去反省,上訴是希望給我一個改過自新機會。」

宥勝本月4日出庭時,進出法院均雙手合十不發一語,庭後對記者詢問是否還要再度公開道歉,他一路雙手合十未發言。另對記者追問,「是否和被害人和解」、「是否希望獲緩刑」等問題,他一概封口不回應,隨即搭車離開高院。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宥勝猥褻女助理一審判8月 他二審態度大轉變!2度鞠躬向被害人、社會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