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應在臉書透露,兩年前與前經紀人產生合作的扞格,造成近年演藝機會大減,深感被封殺了!想想原因不是因為社會事件的負面形象,而是基本權利義務的堅持,造成可能為業界感覺的「不友善」。
小應提到,唸法律後漸漸發現演藝的法律相關權利義務,也就是契約合作的問題嚴重,業界朋友也會私下來訊詢問侵權的問題,「目前我還沒考上律師,無法諮詢服務…不過,從此可知愈來愈多演藝法律問題,將會浮現,若不注意,仍然用過往,人情義理,有戲演就不錯了、情緒勒索等的觀念運作,爆發的可能性將增加。」
小應開心地寫下,「我拿到考律師的資格了!當然仍是漫漫長路需要努力,演藝是我的事業與興趣」,他強調演戲還是本業,但法律是自我保護最明確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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