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商報》旗下的山海視頻報導,山東瑞文律師事務所的徐江濤律師表示,楊丞琳在演出現場的玩笑話或是口誤,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一個藝人來說,首先是不嚴謹的,再來就是可能涉嫌地域性歧視、侵犯他人的人格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侵害。國家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也有明確的規定,禁止侮辱或誹謗他人,以及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她被認定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有可能被文化主管部門予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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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丞琳風波後登台「少說話多唱歌」 靠婆婆好手藝進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