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莎5月12日為了錄tvN節目《DANCE歌手流浪團》到成均館大學表演,演唱《Don't Give》途中,伸手沾口水滑過下體,引爆學生家長人權聯盟怒火,痛批「華莎的舉動會讓人聯想到變態的性行為,足以讓目睹的大眾感到羞恥」,直指華莎的動作不必要,「不符合舞蹈脈絡,也無法解釋是藝術行為」,6月22日狀告警局,tvN也刪除引發爭議的畫面滅火

華莎5月到成均館大學校慶表演,伸手摸舌頭後,把沾有口水的手滑過下體,被認為有性暗示的嫌疑。翻攝YouTube
華莎5月到成均館大學校慶表演,伸手摸舌頭後,把沾有口水的手滑過下體,被認為有性暗示的嫌疑。翻攝YouTube

華莎並非首位因表演煽情遭檢舉的藝人,天團「BIGBANG」隊長D-DRAGON(GD)2009年在個人演唱會上的「床鋪表演」,也曾被告發。GD當時表演《Breathe》時把床鋪搬上台,擁著躺在床上的女舞者,限制級演出引來保健福祉部關切。當時檢方認為,「雖然動作有點性暗示,但2小時的演唱會中,令人聯想到性行為的床鋪表演只有2分鐘左右,性行為的直接描述只有數秒,不構成淫亂」,最後給予緩立案。

GD 2009年個人演唱會上,跟女舞者在床上相擁,做出疑似性行為的動作,遭到調查。翻攝naver
GD 2009年個人演唱會上,跟女舞者在床上相擁,做出疑似性行為的動作,遭到調查。翻攝naver

根據韓國法律,在不特定多數人集會的場合,做出淫亂的行為,適用於公然淫亂罪,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約13萬元台幣)以下的罰鍰。外界推斷,依照過去GD的案例,華莎很可能不會被立案。

壹蘋新聞網-投訴爆料

爆料網址:reporting.nextapple.com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

壹蘋娛樂粉專壹蘋新聞網粉專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愛嘗鮮愛社交 這些星座是吃到飽餐廳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