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週刊》報導,郭台強、魏德聖2010年合作拍《賽德克.巴萊》電影相識,該片2011年獲金馬獎「最佳劇情片」,曾一起走金馬紅毯,未料因該部史詩級電影衍生的糾紛鬧上法院,恐直接衝擊他正在籌拍的《台灣三部曲》計畫。郭台強稱依法行事,目前存保在中影公司的相關合約文件與4500萬元本票,都有魏德聖親筆簽名、用印,債務確實存在,又遲遲等不到還款,才採取法律行動。
魏德聖否認欠債,已向法院強調簽下本票是應對方作帳需求而非債務,稱對方趁他忙著拍電影時拿本票給他簽,認為遭郭台強坑殺,已委請律師黃秀蘭向法院聲明異議反擊,強調未欠郭台強這筆4500萬元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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