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今在微博發文,透露自己已經連絡上吳亦凡的律師,「關於吳先生和都美竹小姐的二審開庭。我會親自出庭作為本案的出庭證人當面和都小姐對質」,她指控都美竹一開始爆料吳亦凡惡行只是想要一筆錢,「她不該利用大家的同情心,包庇自己的罪行。巧妙的避開了所有人的視線利用虛構的未成年身份刻意營造被害人人設,後又拿了人家50萬(約220萬元台幣)後即刻去整了容,竟然還拿自己在整容醫院的照片,來假裝自己是個接受抑鬱症電擊治療可憐人,她不斷利用清純少女的身份來給自己的每一句話增加可信度」。

都美竹(左)和李恩(右)曾是閨蜜。翻攝都美竹、李恩微博
都美竹(左)和李恩(右)曾是閨蜜。翻攝都美竹、李恩微博

李恩稱都美竹當初和吳亦凡睡了之後,隔天就向另一位閨蜜劉美麗炫耀自己和吳亦凡在談戀愛,但半年後卻改口稱自己是被迫的,讓李恩忍不住質問她:「那天去跟吳先生喝酒的時候,她身邊的朋友拉著她走,為什麼她沒有跟任何人走,卻選擇了自己跑向別人的房間裝喝醉?事後,也根本沒有bj卻選擇在半年後把這一晚說成是被迫的?為什麼在離開吳先生家的第二天就親口跟劉美麗說自己和吳先生談戀愛了?為什麼當初找我幫忙的時候跟我說的只是自己被甩了想報復渣男?」

最後李恩表示不管最後結果怎樣,都會盡全力完成自己該做的,「不只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這個社會,也是為了以後不會再有都小姐一樣窮凶極惡的大騙子把互聯網當成自己一夜爆火的直通車,而吳先生會承擔他應承擔的錯誤,但是都小姐你也別想逃」。

當初都美竹在微博爆料吳亦凡劣行後並未報警,反倒是吳亦凡的母親報警反控都美竹誹謗,才讓整起事件進入司法調查。而李恩原本是都美竹的閨蜜,在事件一開始時還曾發文力挺都美竹,沒想到後來兩人鬧翻,李恩轉而爆料都美竹「不是個好人」,但都美竹則向媒體表示她和李恩只是普通朋友,雙方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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