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姐提到這10年來官司忿忿不平:「那時候跟他有好幾件官司,他不和解,死賴皮,還一直上訴,我就陪他繼續打官司,後來告完我贏了他又上訴,後來我告他刑事,他竟然不起訴,還不得再議。」對於司法判決感到不滿意。
菲姐說:「他把我錢吃光,公司也搬光,有個律師說這樣沒道理,後來我吞不下這口氣,就請律師幫我寫4份公函,讓我送到司法院跟監察院等4個單位,親自約了監察院,去見一個女院士,我就跟她訴說,這些不公平的判決,後來駁回重審,真的相當不容易。」
她提到官司過程,對某個法官更是感到懷疑與內情不單純,菲姊說:「尤其我是被一個法官不合理判決,開庭這法官問我要不要和解,我40年時間歲月,股權肖像權都在這公司裡面,後來他跟我和解,談好兩億元,刑事到高院二審我說要和解,這一次是庭長幫我和解,說再難再困難都可以和解,沒想到這位庭長很兇,他說給你2千萬要不要,3千萬要不要,但我堅持要上億元才能和解,我就想說要給法官面子,但不能低於9千萬,我說3千萬連還銀行都不夠,先5千萬還銀行,那就還可以。」
她轉述法官開的條件,法官問剩下的金額,1個月付50萬元拿到她死可以嗎,但菲姐不敢信任:「他(指丁男)那種個性萬一又有變卦怎麼辦?法官又說2千、3千可以嗎,我咳一下,法官就筆一丟說妳不高興嗎?那邊有水,可以喝,他還是臉臭臭的,我就說庭上我跟你道歉,我沒那個意思,沒那個膽,我跪下來道歉好不好,他還說給我跪的人很多,竟然這樣的話。」菲姐步出法庭時,就想法官怎麼可以這種口氣對待被害者,之後就只讓律師進去,也談到7千萬6個月付清可不可以。
她想後面還有錄影費、股權、利潤等等要爭取,7千萬分6個月償還就接受了,想說先簽收7千萬好了,但要對方開支票,不想被他騙了,坐到12點20分,就先讓朋友載她,後來想想先離開也不對,「到下午律師打電話給我,把我所有股權跟大陸的合約還有美國土地都處理掉,7千萬本來說好6個月還,竟變成攤5年償還,律師你要跟我講啊,真的裡面有鬼耶,我就在辦公室裡哭啊,最後也只好認了」。
菲姐也說,丁男到後來仍是拖拖拉拉,「最後要拿錢,去和解庭我告贏有1400萬可領回,讓我當事人去領,丁男又說要開始分期,都是5年後的事,後來我們去提錢,到了提審所,我不能領,因為他當事人沒來,這個很簡單的事情,他當事人沒來,第2次跟第3次他蓋個人章沒蓋公司章,導致又開庭,還說要把1400萬存到他銀行才要匯給我,他又上訴,第3次上法院,又說和解說有很多瑕疵,公司蓋章,法官叫他開本票,他又說他沒錢,理由超多,最後提審所的錢我也沒拿到」。
菲姐感嘆表示,「結論就是他賠7千萬,我先拿3分之1,現在先拿2400萬,頭尾大概3年,讓他還到114年,還有4600萬,114年就要一次還清」,不過菲姐為了這官司,不僅賣房也花了大筆律師費,最後只能感嘆所託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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