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網紅YouTuber波特王本名陳加晉, 主要是波特王認定前東家聚晹(火星叔叔)違約欠款,他走法律程序終止合約,雙方各說各話。波特王2011年開設頻道,憑著「幹話搭訕術」系列影片暴紅,曾與總統蔡英文合拍撩妹影片受歡迎,過去臉書和YT粉絲相加超過224萬,與前東家關係生變後,目前兩者相加為119萬,據悉百萬訂閱接的業配都是80萬到100萬。

孫德榮(左起)、火星叔叔和達崙哥出面譴責波特王。彭欣偉攝
孫德榮(左起)、火星叔叔和達崙哥出面譴責波特王。彭欣偉攝

今記者會一開場孫德榮就直接跟火星叔叔道歉,當初他沒搞楚就瞎挺波特王,在看完火星叔叔提供的合約等各項資料後,發現波特王對合約的不忠實,根本不是八二分帳(公司八波特王二),甚至還領有公司底薪4萬4000元,而波特王走紅後,跟他是國中同學的火星叔叔為節稅,讓他成立「長毛象」公司,但此後的工作酬勞,是「長毛象」未開發票給「聚晹」,火星叔叔今在記者會控訴:「是他不開發票,不是我不付。」

孫德榮強調他無酬。彭欣偉攝
孫德榮強調他無酬。彭欣偉攝

孫德榮形容自己雞婆,身為這行業的公道伯,希望兩方能坐下來談,沒必要訴諸法律,以免兩敗俱傷,他透過助理跟波特王聯絡後相約見面,但波特王起先推說朋友確診,之後又要求改通電話,孫德榮說:「這個人誠信有問題,說好的事情說變就變,我實在不是很開心。」他也從火星叔叔那得知波特王賺很多錢後在高雄有了自己的房子,但卻不是跟阿嬤住,他合理懷疑是跟女友住。

波特王的YT擁有百萬訂閱,聲勢跟火星叔叔有落差。翻攝波特王臉書
波特王的YT擁有百萬訂閱,聲勢跟火星叔叔有落差。翻攝波特王臉書

火星叔叔講到哽咽:「這7年的感情都是真的。他(波特王)在6月時說不討論,7月告我,8月上節目消費我,根本本末倒置、倒果為因,台灣需要什麼要的KOL?真的值得討論。現在私訊很多都咒我們全家去死,不只火星夫人,連我小孩也得憂鬱症。」

孫德榮的「喬傑立」曾捧紅羅志祥、5566、明道、陳喬恩等藝人,他對此事感同身受:「藝人紅了通常覺得自己比較偉大,我看很開。」他自從4個月前發片力挺波特王後,火星一直想見他,但他有潔癖,主要是波特王還有女人問題,他向來不談藝人的八卦,所以停了2個月,但看波特王上節目一直在講,火星提供資料,他故意發FB讓波特王看到,2小時後就收回音「不是你看到那樣」,但最後卻無故爽約。 

孫德榮4個月前力挺波特王創下高流量。翻攝孫德榮臉書
孫德榮4個月前力挺波特王創下高流量。翻攝孫德榮臉書

大孫重申此次無酬,自嘲:「要這麼無聊嗎?開一個記者會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接著說:「這事快1年了,我不得不出來,這官司至少打3到5年,到時你們還會記得結果嗎?這1年波特王已賺滿坑滿谷,非業配不拍,合約明年6月到期,到期再走沒人說你,但你卻是階段性有目的的在處理此事,你想跟女友出去另起爐灶可以說嘛。」也說他知道波特王在監看整場記者會蒐證,還請助理記得拍好照片傳過去分享。

對於孫德榮和火星叔叔、達崙哥開記者會控訴,直指是波特王不開發票才無法撥款,波特王回應:「不實指控,我過程中都有聯繫聚暘公司會計,也有請律師寄律師函催討這筆,最後是他們直接把款項扣走。後續他們主張說我欠款,我就提告他們了,目前也正在司法程序中。」

至於上節目一直講八二分帳的事,波特王說:「我上節目聊的,如果有去看完那幾部節目,就知道裡面都是事前新聞已經報導過的事情,我並沒有再多講聚暘怎樣。另外我也並沒有一直講八二分帳,我原本澄清影片就有說第一年八二,後來七三、六四、五五。」

而不跟奶奶改跟女友住,波特王說:「說實話我不知道我跟誰住是關他們什麼事? 以及關合約什麼事?我搬出來自己住已經很久了,而且也不是我不和我阿嬤住,是老人家習慣原本住家,不想跟我一起搬到新家。但是我沒跟阿嬤住,還是會回去看她,騎車20分鐘車程而已,我不懂他提這個是想幹麼?」

關於放孫德榮鴿子,波特王說:「孫德榮先生在開記者會之前,我就有聯繫過他本人,他助理當時要問的事情我都已經說明過了,但事後他們還是開記者會然後講一樣的事情。我當時也說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會讓司法來處理,不然網路上吵來吵去沒有結果。」

波特王說:「請他們不要曲解事實,根本不存在我毀約這件事,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邏輯,若非他們先違約,我怎麼能走程序終止合約?他們就是先違約欠款,我溝通無效才找律師協商,最終才終止合約的,請他們不要模糊焦點,顛倒是非。試問如果你工作完沒收到當初談好的酬勞,協商無效後,難道你還會一直工作下去嗎?他們現在扯一堆其他有的沒的,都是想轉移自己違約的焦點。」

而昨晚波特王就在臉書超前部署提前回應:「關於部分人士將於明日召開記者會一事,說明如下:一、依法訴訟處理相關爭議個人與聚暘合約之相關爭議已進入司法程序,且距事件發生已逾一年,事後亦曾拍攝影片說明,為尊重司法審判及避免浪費社會資源,不再回應相關爭議。如聚暘有任何訴求,應以訴狀補充相關事證,而非與達崙先生透過非正式且未經查證的方式表達。二、全程蒐證維護自身權益上述不再回應的聲明並非同意假消息的惡意散播。對欲於記者會公布之內容,請各與會人員善盡查證義務及衡平報導,如有疑義部分,都可以私訊粉專詢問。會中所提之事證,如符合惡、害、假等要件,請為所提事證負責,個人必定訴諸法律行動,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