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政琮發出公告,表示雖符合黃金計畫資格,但無法認同選手被要求簽署之同意書中模糊不清沒有明確定義的部份條文。這讓教育部體育署鄭世忠署長今(19)日表示,黃金計畫的精神在於以客製化的設計,提供合理經費補助,支持我國頂尖選手征戰奧運殿堂,已請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賡續與潘選手溝通,落實黃金計畫精神。

台灣運動產業協會理事長徐正賢就點出黃金計畫的根本問題,當中原本應該作為「取得奧運參賽權」,進而「奧運奪牌」的計劃,因為各種原因,硬是要把「世大運」、「亞運」奪牌放入到計劃中。但在世大運、亞運奪牌,應該是提高了取得奧運參賽權,甚至在奧運奪牌的機會,但其實不然,因為每個運動項目的特性完全不同。

他就舉例網球來說,在世大運、亞運的混雙、雙打項目奪牌,和「取得奧運參賽權」,進而「奧運奪牌」,關係非常非常低。但在兩個月前,網球項目的「競強委員」,就訂出了這樣的辦法,結果變成世界排名單打、雙打排名較高的選手,無法進入黃金計畫,但單打、雙打排名比較低的選手,因為在世大運、亞運奪牌,進入黃金計畫。

他批評這樣的規則,就連PTT網球版,找5到7個資深網球迷來當競強委員,可能都不會訂定出這麼離譜的計劃,所以競強委員的能力與知識,是黃金計劃另一個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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