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洲媒體BasketNews的文章透露,不包含季後賽收入與獎金, NBA 裁判的年薪在 15 萬至 55萬美元之間,比賽中執法者,還能獲得額外報酬,這通常會使他們的總收入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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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NBA的裁判年薪最高達25萬美元,但有5年經驗後,每年可達到50萬美元。
NBA例行賽裁判單場出場費在3千美元到6千美元之間,經驗最豐富的裁判可以達到7千美元,除了這些薪資收入外,裁判們還有一系列福利,例如差旅費報銷和健康保險。
如果是季後賽,裁判出場費,尤其是資深裁判將會更高,每場大約9千美元,總冠軍賽最高近3萬美元。
不過NBA的G League的薪水要低得多,考慮到G League是一個發展聯盟,NBA評估裁判,看看是否有令人振奮的潛力,這在情理之中。
一般來說,G League裁判每場比賽的收入在500美元到800美元之間,年薪總計在2.5萬美元至5萬美元之間。
如果是布羅勒斯(Tony Brothers)或福斯特(Scott Foster)這樣經驗豐富的裁判,每個球季輕鬆就能賺到50萬美元,以美國的標準來看,也是一筆巨額薪資。
這些數據表明,NBA裁判是美國職業運動界薪資最高的裁判族群,NFL(美式足球)、NHL(冰球)和MLB(大聯盟)等其他主要職業聯盟的裁判,收入都不及他們。
台灣職籃之一的TPBL去年夏天公開招募專職裁判,最終符合資格的報名人選為14人,經由聯盟評估審核,葉俊宏成為第一位專職裁判,但現今在PLG與TPBL兩職籃扛起吹判重任的資深裁判,都因本身有老師等正職工作,對於專職裁判都敬謝不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