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隊在這次12強奪冠的獎金分成3個部份,第1是每人可以拿到的700萬的國光獎金,但這部份的獎金必須一次領,無法採取像奧運奪牌那樣的月領。
第2部份是WBSC(國際棒壘球總會)頒給12強冠軍的團隊獎金150萬美元(約4900萬台幣),第3部份是棒協理事長辜仲諒發出中華隊的團隊共 7000萬獎金。
這3個部份加起來,總共超過3億台幣,如平均給球員,每人可今到1100萬,遠超過1992年巴塞隆納奧運奪牌,球員領到的500萬元獎金。
此外,也各縣市政府也有加碼獎金,像台中市冠軍加碼70萬、新北市及台北市加碼10%獎金等,所以有些球員可領到的獎金會更多。
延伸閱讀:中華隊世界第一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賴清德派4架F-16V伴飛 蕭美琴今晚接機!台灣英雄大遊行明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