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2015年修訂的新版《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規定,在奧運賽事中獲得金牌的選手可獲得2000萬元國光獎金、銀牌700萬元、銅牌500萬元,並可分別改選擇「終身月領」12萬5000元、3萬8000元或2萬4000元;若第四名則為300萬元,但僅限一次性領取。

以李洋/王齊麟在東京奧運及巴黎奧運都在羽球男雙奪下金牌為例,在排除各縣市提供的獎金之下,單單國光獎金,若兩人兩屆都選擇終身月領制,每月可固定領取新台幣25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奧運的賽事等級有其特殊性,因此選手只要晉級8強就能獲得國光獎金,情況有二(僅限一次性領取):

1.若賽事8強後未細分名次,選手止步8強就以第五名論,可獲得國光獎金150萬元

2.若賽事8強後有細分名次,第五、六名獎金150萬元;第七、八名獎金90萬元

舉例來說,羽球男單好手周天成、「柔道男神」楊勇緯皆在本屆巴黎奧運止步8強,因為所屬項目四強之後不另外細分名次,因此依《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都可視第五名論,獲得國光獎金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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